| 株洲县商务局关于开展成品油加油站经营资格年检工作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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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05-22 10:00 文章来源:株洲县商务局 |
|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其它 |
株洲县商务局关于开展成品油加油站经营资格年检工作的通知
各成品油经营企业:
根据商务部《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和省、市有关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加强对成品油的监督和管理,维护成品油正常经营秩序,现决定对全县成品油经营资格进行年检,具体要求如下:
一、 年检范围
凡在株洲县行政区域内取得成品油合法经营资格,从事成品油经营的企业均属年检范围。
二、 年检内容
1、 成品油供油协议的签订、执行情况;
2、 上年度企业经营状况;
3、 成品油经营企业及其基础设施是否符合《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及有关技术规范的要求;
4、 质量、计量、消防、安全、环保等方面情况。
三、 年检程序
1、企业提供年检材料,并认真填写《湖南省成品油零售企业经营资格年审表》,加盖印章后,连同《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正副本于2008年5月25日前送县商务局。
2、审查企业年检材料,按照年审标准,于6月11—16日对年审企业进行现场检查。
3、县商务局提出初审意见报市商务局,市商务局根据初审情况签署年检意见。
四、年检材料
企业应当向商务行政主管部门提交下列年检材料:
成品油零售经营企业:
1、 本年度《成品油零售经营企业年检登记表》;
2、 《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副本;
3、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 《化学危险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5、 《计量质量合格证明》复印件;
6、 加油站及配套设施所有权证明材料及有关部门对质量、计量、消防、安全、环保等方面检查情况的复印件;
7、 从事成品油检验、计量、储运、消防、安全生产等专业技术人员培训合格或从业资格证明材料;
8、 停歇业期间的经营企业还应提交《湖南省成品油经营企业停歇业备案登记表》。
五、 有关要求
1、对年检合格企业,县商务局签署初审意见报市商务局并加盖年检合格专用章,进行公告并告知当地工商、税务等部门。
2、对年检不合格的企业,由发证机关责令其限期整改;未参加或未通过年检的成品油经营企业,按程序申报,由发证机关依法撤销其成品油经营资格,并告知当地工商、税务等部门。
3、根据《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已取得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但尚不符合该办法第八条规定条件的企业应在6个月内进行整改。
4、本年度年检期截止到2008年6月1日。
附件:年检单位
株洲县商务局
二〇〇八年五月十五日
附表:年检时间及年检单位
时 间 单 位
5.25-6.1 云盘加油站
芭蕉洞加油站
砖桥加油站
高伏加油站
古岳峰加油站
伞铺供销加油站
王十万花石加油站
朱亭服务区加油站
5.25-6.1 渌口加油站
漉浦加油站
湾塘加油站
南阳桥加油站
洲坪加油站
太湖加油站
黄龙加油站
王十万加油站
大坝一站
建强加油站
雷打石加油站
三门加油站
王竹加油站
白关加油站
东海二站
兴隆加油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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