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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县商务局开展“规范行政行为”评议实 施 方 案
2009-11-02 11:28  文章来源:株洲县商务局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调研


株洲县商务局开展“规范行政行为”评议实 施 方 案

按照县纠风办、优化办、效能办的统一安排,为进一步加强我局规范行政行为评议工作,提高机关行政效能,根据《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湖南省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办法》及县纠办发[2009]2号《株洲县开展规范行政行为评议实施方案》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发展观为指导,按照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要求,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提出的各项目标任务,以规范行政决策行为、规范行政收费行为、规范行政处罚行为为主要内容,以思想教育、政风行风评议及严格考核奖惩为抓手,规范局机关行政行为,改进机关作风,提高办事效率,促进全县商务事业全面发展。
二、目标要求
通过加强规范行政行为建设,努力在以下几方面取得实效:一是服务意识进一步增强,工作作风明显转变;二是运行机制高效规范,办事效率明显提高;三是队伍素质进一步增强,服务水平明显提升;四是发展意识进一步增强,商务事业全面进步。通过不懈努力,确保“规范行政行为”评议宣传发动到位、自查自纠到位、整改落实到位,确保社会测评取得较好效果。
三、评议内容
(一)规范行政决策行为
建立健全行政决策规则和程序,认真执行重大问题集体决策制度、专家咨询制度、社会公示和听证制度、决策后的评价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切实推进行政决策程序建设,重点解决决策不民主、不按程序、不科学的问题,促进行政决策的科学民主水平进一步提高。
(二)规范行政许可行为
依据《行政许可法》和《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按照“科学化、公开化、规范化、制度化”的要求,各股室部门要进一步健全《行政许可程序规定实施办法》、《行政许可公示制度》、行政许可监督检查办法》和《行政许可责任追究办法》,规范实施行政许可过程的工作程序,明确各个环节的办事时限和工作责任,重点解决行政许可程序繁杂、办事拖拉、推诿扯皮、擅自设定许可等不作为、缓作为、乱作为的问题,解决利用行政许可权不给好处不办事,给好处乱办事和暗箱操作等问题。进一步精减行政许可项目,简化程序,优化流程,推行行政许可网上审批和电子监查,提高行政效能。
(三) 规范行政收费行为
全面清理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依据、标准。严格落实收费许可证制度、“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统一使用财政印制的收费票据。完善落实行政事业性收费公示制度,实行阳光收费,接受群众监督。坚决制止以权谋取部门和个人利益、损害群众利益、企业利益的行为,切实解决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等问题。强化管理就是服务、执法就是服务的理念,增强服务意识,把优质文明服务创建活动贯穿于行政执法和管理的全过程,努力提高服务质量。
(四) 规范行政处罚行为
建立健全公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制度,进一步约束自由裁量权,切实解决行政处罚标准模糊、行政处罚幅度过宽,行政处罚随意性过大的问题,制度既符合法律法规要求,又体现以人为本、便于操作、公平合理、处罚适度的自由裁量权实施细则,进一步规范行政处罚权、自由裁量权。着力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强化社会监督,提升行业形象。
四、 组织领导
成立株洲县商务局“规范行政行为”评议工作领导小组,局党组副书记、局长任肖红国同志任组长,副局长向国际、谭良、刘晓明、工会主席周洪观任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
五、 评议方式
按照突出重点、分类评议、整体推进、力求实效的原则,采取自查自纠、自我规范,接受评议代表明查暗访、跟踪检查、集中讲评、督促整改,管理服务对象进行面对面评议、社会测评等方式进行评议。
六、 评议步骤
“规范行政行为”评议分四个阶段进行,时间为2009年6月--2010年元月。即,宣传发动阶段、查找问题阶段、讲评整改阶段、社会测评阶段。
(一)宣传发动阶段(2009年6月)
1、组建开展“规范行政行为”评议工作机构,制定工作方案。组织召开动员大会,部署开展“规范行政行为”评议工作。同时,由办公室牵头组织各相关股室列出我局行政决策、行政许可、行政收费、行政处罚项目清单及其分管领导、股长、责任人名单,并向社会公示。同时将局开展“规范行政行为”评议实施方案于7月1日前报送县纠风办。
2、由局纪检组长牵头,在局协调、管理服务对象中组织聘请政风行风、优化环境、行政效能监督员,并明确各监督员的职责。向社会进行依法行政、文明执法、优质服务公开承诺,公布政风行风监督电话(7618213),接受社会监督。
3、织干部职工学习《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及与商贸流通相关的政策与法律法规,通过学习,进一步明确各岗位职责的重要性。
(二) 查找问题阶段(2009年7月-9月)
1、开展自查自纠。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由计财股牵头对近两年来我局行政决策、行政许可、行政收费、行政处罚项目,进行一次全面自清自查,检查是否存在不规范的问题。同时,由局纪检组组织监督员对行政决策、行政许可、行政收费、行政执法等重点岗位、环节进行暗访和全过程跟踪,对行政执法人员是否做到廉洁行政,规范执法,高效服务进行全程监督。由局办公室写出自查自纠情况报告于9月20日前上报到县纠风办。
2、组织专项检查。全局各股室部门要全力配合全县纠风办、优化办、能效办,政风行风、优化环境、行政效能、作风监督员联合组的检查,并做好前期准备工作,对各项行政决策行为、行政许可行为、行政收费行为、行政处罚行为分门别类,建立档案,以实际行动迎接联合组对重点项目、重点环节、重点岗位进行的明查暗访和专项检查。
(三)讲评整改阶段(2009年10月-12月)
1、自我批评。各股室部门在自查自纠的基础上,要认真梳理和分析行政决策、行政许可、行政收费、行政执法等方面存在的不规范问题,由局办公室予以收集整理,届时局党组将邀请监督员和服务对象,召开专题会,进行自我批评,并听取监督员和服务对象的评议意见和建议。针对评议的问题,局党组要认真查找原因,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责任,确保整改到位。局办公室在12月10日前向县纠风办上报整改方案和整改结果,并对整改结果进行社会公示。
2、执法考核。由办公室牵头,依据《湖南省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办法》,对全局各股室各项行政许可项目所涉及的行政执法执法情况进行全面评议考核,考核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
(三) 社会测评阶段(2010年元月)
全力配合县纠风办、县优化办、县能效办联合组织的400人规模的社会测评大会。各股室部门要形成合力,努力使社会测评取得较好效果,争取获得县委有、县政府的奖励和表彰。
七、 工作措施
(一)成立机构,加强领导。成立同由党组副书记、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株洲县商务局“规范行政行为”评议工作领导小组。
(二)广泛发动,营造氛围。局规范行政行为评议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发挥好组织协调作用,注意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形成宣传教育的整体合力。各股室部门要结合实际,把规范行政行为评议作为重点工作内容,开展全方位、立体化的宣传教育,将机关干部的思想认识统一到加强效能建设的具体要求上来。要把加强规范行政行为建设作为宣传重点,通过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局机关行政行为建设方面的成果,在全局上下形式时时督、处处抓、事事讲的浓厚氛围。
(三)加强监督,严肃纪律。局规范行政行为评议领导小组要认真履行职责,突出监督重点,综合运用多种监督手段,充分发挥社会各界的监督作用,强化监督检查,确保政令畅通。各股室要开展经常性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影响规范行政行为评议的问题,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工作人员作出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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